各镇党委、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公司)、县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突破睢宁”战略,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干部拉练工作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拉练目的
干部拉练工作法,就是用部队日常训练的办法来锻炼我们的干部队伍,就是在实施“突破睢宁”战略中,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大拉练,打破八小时工作界限,打破部门条条框框,不论白天黑夜,不论节假与否,只要工作需要、组织需要,随时深入工作一线,随时调度安排工作,呼之即来、来则能战、战则能胜。通过拉练,促进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一切立足于干成;通过拉练,选拔和任用一批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干部;通过拉练,调整和淘汰一批思想落伍、工作消极、贪腐掉队的干部。为实现“一年翻身、三年争先、四年消除绝对贫困”的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拉练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组(社区)全体党员、干部。
三、拉练内容
每一年,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心工作制定总的拉练任务即常规拉练,主要包括经济建设和服务发展两个方面。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各种专项拉练。
(一)常规拉练
1、经济建设
各镇、开发区按序时进度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经济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列统工业新增入库增值税的绝对值和增长速度、新增列统工业企业个数、新增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开工数与竣工数、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标准厂房建设面积、一般预算收入总额、高效规模农业“两个一万亩”、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区还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整理新增建设用地,睢城镇还包括城市建设及拆迁工作。各部门业务工作在六县一区(贾汪区)排名及进位情况。
2、服务发展
积极打造绿色发展生态环境,切实抓好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和衷共济、团结协作;工作高效,不推诿、不退缩,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政令畅通、依法行政、令行禁止、言行一致、善于落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审定的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工作时限、办事流程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落实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二)专项拉练
县委、县政府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各种专项拉练,并由县武装部转化为军事化拉练工作方案。各镇、各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拉练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各种专项拉练。所有专项拉练方案必须报县拉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拉练机制
1、工作倒逼机制。按照岗位职责和拉练工作要求,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递压力,挂出“作战图”、列出“时间表”、立下“军令状”,对工作任务进行最大限度的量化分解,对完成时限、进展情况进行严格限定。
2、条线督办机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办全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县经济110以案件查办为切入点,加强对软环境建设的督查,对推诿拖延、“梗阻行为”拥有现场处置权。
3、竞赛考核机制。以工作竞赛和观摩考核为抓手,坚持以赛代练,充分调动全县上下干事的积极性。
4、工作问责机制。对单位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进度较为缓慢的镇和部门实行问责制,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检讨、限期改进、诫勉谈话直至调整班子等组织措施。
5、火线用人机制。打破干部任用传统方式,一线考核,火线任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提拔敢于担当、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的干部;对于心浮气躁、欺上瞒下、蒙混过关,不能圆满完任务的干部,就地免职。
五、拉练考核
(一)考核体系
1、根据各种拉练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和各镇、各部门制定具体的拉练方案和考核办法,并报县拉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县拉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执行、汇总、梳理、上报。
(二)考核评定
1、每周一巡查。县拉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目标任务、序时进度、队伍建设、廉洁从政等情况选点巡查,巡查情况定期梳理、汇总形成简报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纪委将巡查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和单位的勤廉档案。
2、每月一通报。对巡查中掌握的各方面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将通报内容在县电台、电视台,《今日睢宁》,睢宁政府网,勤廉睢宁网公布。
3、每季一点评。对照年度工作目标,每季召开点评会,县四套班子成员对各镇、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各单位班子成员对各科(股、室、站、所)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各科(股、室、站、所)负责人对每个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层层传递压力。
4、半年一评议。每半年集中召开“一述双评”会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勤述廉,接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服务对象等场内评议员以及场外群众的质询,当场公布评议分数,县委书记、县长现场点评,广播、电视在线直播。
5、年终一考核。年终时县拉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查、点评、评议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各镇、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等次,评出“经济发展标兵”、“服务发展标兵”以及“最不受睢宁人民欢迎的单位”。
六、拉练奖惩
县委、县政府根据拉练考核情况兑现奖惩,坚持“工作上去、干部上去,工作下来、干部下来”的用人导向,提拔重用勤廉双优、业绩突出的干部,淘汰处罚碌碌无为、作风漂浮的干部。
(一)提拔重用拉练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干部
1、拉练项目考核排名在前,且德才兼备、政绩突出,敢于创新、特别优秀的主职干部,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向市委推荐提拔重用。
2、拉练工作中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副职、中层及以下干部,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予以提拔重用,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者,破格提拔。
(二)淘汰处罚拉练中掉队的干部
1、年度综合考核完不成任务且排名倒数第一以及被评为“最不受睢宁人民欢迎的单位”的党政主职予以免职;对年度综合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党政主职予以戒勉谈话或调整;属于条条管理的部门,县委向其主管部门建议党政主职戒勉谈话、调离或免职。
2、各镇、各部门(含条条管理部门)的副职、中层及以下干部,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消极对待拉练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随时进行免职或调整。
(三)其他规定
1、完不成任务的镇、部门不得推荐干部,班子其他成员及其他干部原则上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个人有突出贡献的除外。
2、因在拉练工作中掉队被调整或免职的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以重新重用。
3、拉练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奖励的干部,一经发现,收回荣誉称号、追回奖励,并予以撤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成立县拉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武装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招商引资考核办、县重大办、县经济110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与县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八、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依据本实施意见共同制定拉练工作细则并负责解释。